公務機密維護宣導-個人資料洩密案例1
更新:2026-08-12
發佈: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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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 案例:王大陸案外案!北市刑大3 警涉洩密富二代交保
- 案情概述:藝人王大陸涉嫌教唆傷害案件,後續又爆發案外案。王大陸因不滿支付360 萬元,卻未能成功免役,在好友游姓富商陪同下,向台北市刑事大隊劉姓代理隊長舉報詐欺。劉姓代理隊長隨後調出嫌犯資料供王大陸指認,並將個資傳送給游姓男子。此事直到檢警查扣手機後才曝光。
- 風險評估
- 違反資訊保密義務,影響司法公正
警方內部資訊應受嚴格保密,未經合法程序調閱與傳遞案件相關個資,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洩密規定。本案警員將案件當事人資訊外洩,影響司法偵辦程序,甚至可能導致當事人遭受威脅或報復。 - 資訊管理制度漏洞,需加強監管
現行警政系統對於案件資料查詢雖設有權限,但本案顯示仍可能因內部人員濫用職權而洩漏機密資訊。
- 防治措施
- 加強執法人員法治教育與保密管理
要求執法人員參與資訊保密與廉政教育,加深對法律責任的認識。 - 建立完善資訊查閱監管機制
增設案件資料查閱紀錄系統,定期稽核查詢紀錄,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
- 參考法令
- 刑法第132 條之公務員洩密罪。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 條。
- 參考資料如下方新聞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