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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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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法相關宣導

定位點

更新:2026-09-14

發佈: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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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一、個人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二、營利事業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四、捐贈政治獻金前,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確認候選人合法政治獻金專戶資訊,避免受騙。

五、內政部政治獻金宣導專區:https://www.moi.gov.tw/cl.aspx?n=2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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