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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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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率全國之先 核發第一件農牧用地露營場土地使用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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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5-17

發佈: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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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三個月的努力輔導與審查,桃園市於4月初審核通過並核發全國第一件農牧用地露營場土地使用許可,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周柏吟局長表示,這是露營場申設輔導的重要里程碑,代表著我們這段時間的努力看見了成效,往合法化的路程前進了一大步,周柏吟說,中央雖於去年7月修法,開放非都市土地的農牧及林業用地得以在低度開發且符合安全、環保等前提下,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但因涉及法規眾多且須撰寫露營場使用計畫書,經我們實際了解業者心聲表示並不是不想申請,而是申設程序複雜,不知如何著手進行,因此市府特別於今(112)年1月成立輔導團,手把手輔導業者提出申請,並邀集市府各相關局處共同現勘及會審,努力協助桃園市的露營業者朝向合法化邁進。
 
觀旅局一系列輔導措施 期待露營成為桃園旅遊亮點
自去(111)年7月20日內政部修正發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於低度開發前提下,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同時交通部觀光局亦修正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並規定位於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露營場必須分2階段申請,業者要先取得土地容許使用後,才能依計畫內容設置露營相關設施,施工完成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及水保完工證明後,才能辦理第2階段的露營場設置登記。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今年推出一系列輔導措施,包含法規說明會、輔導團隊駐點、Line@、諮詢專線、官方網站專區、現地個案輔導、免費協助製作計畫書等服務,目前已於今(112)年3月7日及3月14日辦理2場法規說明會,獲得業者熱烈回響,累計共超過280人、150家露營場參加,截至4月7日輔導廠商已收到83家業者報名輔導案,市府也已受理5件農牧用地容許設立露營場申請案,目前已於4月初審核通過第1案土地容許使用許可,後續申請人即可依核准計畫書興建相關設施,並於取得水保完工證明及建築物使用執照後繼續辦理第2階段露營場設立登記。
桃園市觀光旅遊局周柏吟局長為鼓勵桃園市露營場業者踴躍提出申請並凝聚向心力,特別於3月中邀請中華民國原住民族露營休閒暨文化觀光發展協會游國慶理事長及協會重要幹部到府研商後續輔導方式,周柏吟局長更進一步表示,北橫及拉拉山是北台灣的世外桃源,也是台灣少有的地景風貌,希望將露營成為桃園旅遊的重要亮點,所以也盡全力帶領桃園的露營業者努力邁向合法,未來甚至規劃協助露營場品質提升、辦理評鑑制度,希望在市府與業者的共同努力下,共創雙贏!
 
擴大服務 於4月底增加水保諮詢駐點服務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考量露營場申請涉及眾多法令,已於3月8日起每周三於羅浮遊客中心上午10點至下午4點設置露營場申設駐點諮詢服務,考量水土保持涉及專業且影響露營場設施規劃,特別與水務局協調,將於4月26日起,每個月最後一周周三(水保諮詢日期:4月26日、5月31日、6月28日、7月26日、8月30日、9月27日、10月25日及11月29日)上午9點至中午12點,增設一位專業水土保持技師提供專業水保諮詢服務,歡迎民眾多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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